“就业十条”预为企业个人减负6.6亿
中山发布42项措施激发创新就业活力
《中山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为用人单位、创业者和就业个人带来一份“大礼包”。图为中山市招聘会现场。南方日报记者 叶志文 摄
不断壮大的“粤菜师傅”队伍将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同时也将起到带动就业的作用。图为中山市技师学院旅游服务系烹饪专业的学生在实训学习。
南方日报记者
叶志文 摄
中山市易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内集聚了一批来自粤港澳三地的创业者。在跨境电商行业发展近10年的澳门青年创业者林健龙进驻该孵化基地已有一年半。2017年,为开拓内地业务,林健龙带着团队到中山考察,并最终选择进驻易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目前其创办的公司业务已遍布全国。“免场地租金,又身处粤港澳中心位置,创业条件优越。”林健龙表示,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和相关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中山将是粤港澳青年创业的一方热土。
岁末年初,中山市发布《中山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就业十条》),从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减轻企业负担、培育就业增长点、帮助职工及困难人员稳岗就业等维度,提出了10条政策共计42项措施。据介绍,《就业十条》实施后,今年预计可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减负6.6亿元,其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医疗保险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减负约0.6亿元、3.1亿元和2.9亿元。这是中山近年来政策内容最为系统、覆盖范围最广的就业政策,在2019年开年之初为用人单位、广大创业者和就业个人带来一份“大礼包”。
据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2018年,中山城镇新增就业62009人、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11213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297人,促进创业951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1%,“零就业家庭”动态实现归零。新政实施后,预计将进一步激发本土就业创业活力。
南方日报记者 雷海泉 见习记者 廖瀚
实习生 钟婷 通讯员 李思宇
做精减法
阶段性降低企业医保、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是《就业十条》的重要内容,在42项政策措施中,有不少为企业招工用工减负的内容。
新政主要通过稳定或降低社保费率方式为企业减负。《就业十条》提出稳定社会保险征缴政策,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和征管程序不变,缴费方式不变,严禁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同时,稳定养老保险费率费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划分为四类片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由各市按所在片区上年度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中山市执行第二类片区标准,2018年中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3100元。此外,稳定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维持1%标准至2020年底,并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已从2018年7月1日起在中山全市范围内实施。制度实施后,中山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少减员的用人单位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纳费率以缴费系数与基准费率之积计算,其中基准费率为0.8%,而缴费系数则由企业稳岗工作情况(由失业保险金申领率体现)决定,失业保险金申领率越低,系数越小,费率越低。目前,中山失业保险参保用人单位近15万家,自该制度实施后,全市97.5%的参保企业缴纳费率实现了下调,每年预计可为企业减负近1亿元。
《就业十条》也提出了多项降费新举措,其中包括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不含退休职工一次性缴费),费率由2.0%降至1.5%,实施至2020年底(灵活就业人员、退休职工一次性缴费不在降费范畴);2018至2020年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调为按2017年的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工伤保险在全面实施浮动费率的基础上,阶段性下调缴费费率,全市费率再整体下降20%,实施至2020年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8年7月1日起中山实施企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全市企业工伤保险平均缴纳费率已实现下降,截至去年12月底,已累计为企业减负超过1亿元。《就业十条》实施后,企业的工伤保险缴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做优加法
培育就业增长点 加大创业融资支持
营业额连续五年突破千万大关、自主研发生产的设备处于行业领先位置、拥有超过30项专利……这是中山市科彼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彼特”)亮眼的“标签”。科彼特是一家研发生产全自动环形绕线机以及相关自动化生产设备的技术型企业,目前已迈进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行列。2011年,科彼特初创之时,公司规模不足10人,是中山市创业孵化基地内一家不起眼的“小企业”。在孵化基地场地免租金和提供企业注册、融资对接、创业培训等创业全流程服务下,科彼特将精力主要投放到科研和业务开拓领域上,实现了快速发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围绕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目标,中山积极搭建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助力创业者创业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创业孵化基地近35个,从2013年至今共孵化创业团队近1万个,带动就业近3万人次。
在创业热潮下,中山持续为创业服务“加码”。《就业十条》对创业方面也着墨较多,针对创业平台建设提出了系列扶持举措,包括加快推进中山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合作平台建设,鼓励各镇区整合建立一批面向粤港澳青年和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支持稳定就业压力较大镇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免费经营场地。经镇区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按每个10万元标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
新政实施后,对创业企业和个人的创业资助标准也得到提升,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从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另外,创业融资支持力度也进一步加大,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获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获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可获最高500万元的贷款额度。与此前相比,创业者个人贷款额度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贷款期限从原来的2年延长到3年;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捆绑性”贷款最高额度从原来的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从原来的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为劳动者“赋能”
首提“粤菜师傅”培育量化指标
每逢教学日,中山市技师学院旅游服务系烹饪专业的教学厨房内总是香气四溢,烹饪专业的学生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制作各种菜式。去年底,来自该专业的学生叶厚余在2018年第三届广东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暨广东省首届“粤菜师傅”技能大赛中,以一款特色虾尾菜式,斩获赛事粤菜传承组第三名,为中山实施“粤菜师傅”工程打响了“头炮”。
自去年以来,广东省和中山市先后出台“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加快培育“粤菜师傅”,促进城乡劳动者技能就业和技能致富,“粤菜师傅”在中山日益受到关注。除了组织人员参与赛事,中山市还在“粤菜师傅”培养机制方面进行探索。中山计划采取职业培训和学制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烹饪、面点等相关专业建设,开展“粤菜师傅”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同时,扶持设立多个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粤菜师傅技能大师工作室,提升粤菜烹饪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
不断壮大的“粤菜师傅”队伍将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同时也将起到带动就业的作用。按照去年11月出台的《中山市“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中山将实施“粤菜师傅”就业创业计划,通过“粤菜师傅+旅游”、打造一批乡村粤菜美食旅游景点和乡村粤菜美食旅游精品线路、开发粤菜美食加工、制作、包装、推介等相关就业岗位、建立“粤菜师傅”信息库等方式,拓展“粤菜师傅”就业创业渠道,带动就业。
日前出台的《就业十条》也就发挥“粤菜师傅”工程带动就业创业作用提出了相应的扶持和补贴政策。新政提出每年培养“粤菜师傅”300人次,带动1800人以上就业创业。这是自《中山市“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公布后,中山首次提出“粤菜师傅”培养的量化目标。“粤菜师傅”培训鉴定后获得相应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技能培训补贴。
《就业十条》在引导劳动者参与技能培训,促进劳动者就业方面也提出了相应举措,持续为劳动者“赋能”,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新政提出,对参加技术技能提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或按规定通过考核的劳动者给予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全市每年补贴8000人次以上;动态调整紧缺适用技能人才补贴工种目录,对获得目录中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即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劳动力技能补贴标准和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省指导标准的基础上最高提高30%;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等。
强化“兜底”
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可获上年度失业保险费50%补贴
在培育新增就业动力的同时,《就业十条》通过强化利益导向,鼓励企业少裁员、不裁员,保持企业用工稳定。不属困难企业、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获得相当于该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总额50%的稳岗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困难企业,返还标准可提高至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即困难企业上年末参保人数乘以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再乘以6个月),返还额度进一步提高。
纬创资通(中山)有限公司是中山本地的用工大户之一。2016年和2017年,该公司的裁员率始终保持在1%以内,两年来共获得超过500万元的稳岗补贴。在全市,中山2016年至2017年共发放超过7000万元,其中2016年发放约2605万元,2017年发放约4452万元。
除稳定用工规模,新政还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职工就业,突出政策的“兜底”功能。企业与困难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月800元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困难职工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也可获得每人4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另外,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对象等就业特别困难群体的,还可获最长3年(就业时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个人社保缴费补贴。
■中山“就业十条”
■亮点解读
●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严禁自行集中清缴,适当降费率、允许阶段性缓缴社保费;降低企业招工用工成本,提高就业服务组织化精细化水平,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效能,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培育就业增长点
加大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设立就业服务专员,采取“一企一策”全程提供用工政策对接和协调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用。
●促进劳动者就业
激励劳动力提升技术技能,适应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劳动生产率的需要;激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解决好新成长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
●促进劳动者返乡创业
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鼓励返乡人员创业,推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帮助受影响职工
帮扶职工稳岗转岗,通过加大补贴扶持力度、优化服务对接等举措,支持受影响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帮助确需分流职工尽快转岗再就业;加大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扩大见习规模,支持新业态灵活就业,加大失业保险支持力度,多渠道做好托底工作。
相关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就业新政为乡村添“人气”
在中山市五桂山畔的青翠山色和悠悠绿水中,35岁的辛兰在旗溪村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诗意生活。在去年结婚生子后,曾在广州广告公司工作多年的她,选择来到五桂山旗溪村的旗溪生活农场,践行她的田园理想。
在民众镇新伦村,经历元旦旅游高峰忙碌后,年过五旬的村民陈少兴稍稍闲下来。她是民众镇伟丰生态农场的一名员工,已在农场工作3年多。在主打农业生态游的伟丰农场“火”起来以后,近百名如她一样的周边村民在这里就业。在土地中劳作多年后,他们以新的方式拥抱他们生活多年的乡村。
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带动下,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创业项目在中山的农村土地上“生根开花”,为中山市农村发展带来了新概念、新技术与新就业岗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乡村战略实施离不开人的参与。为让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得到充分的人力资源支持,《就业十条》推出多项举措,为乡村添“人气”。
支援“新农人”创业
身处五桂山自然保护区内,旗溪村四面环山。200亩的旗溪生活农场园区拥有独立水源与完整的生物循环链,农业资源丰富。目前,农场聚集了近30名来自城市的青年创业者。他们中有的以新的生态农业技术种植无公害农产品,包括西红柿、茄子、红薯、秋葵等作物;另一部分人则探索自制精酿啤酒、手工肥皂等农副产品。
“运营农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旗溪生活农场一年的开支在100万元左右。”旗溪生活农场运营人郝冠辉明白,如果单纯以售卖农产品与农副产品作为农场经营内容,只能是“死路一条”。因此,这些来自城市的“新农人”更希望旗溪生活农场可以成为一个乡村创业的孵化平台。
“我们打算把整个旗溪大项目分解为一个个供年轻人创业的小单元,让旗溪成为渴望回归土地的年轻人可以探索自己梦想的地方。”郝冠辉表示,目前,在旗溪已经落地的项目包括食育工坊、生态菜园、儿童艺术工坊、食物森林、艺术育儿空间、精酿啤酒、天然洗涤护肤工作室等,包括民宿、生态教育等面向都市人群的产品也在孵化和完善之中。他希望旗溪生活农场可以成为乡创基地的典范,同时也希望得到来自政府的农村创业支持,形成示范效应。
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背景下,大批像郝冠辉一样的“新农人”和创业项目出现在中山的农村大地上。为鼓励更多业态借乡村振兴战略东风发展,新出台的《就业十条》提出相应的鼓励举措。新政鼓励各类群体到乡村创业就业,在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将均可申请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每年6000元的租金补贴(最长3年)以及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对于有志于乡村创业的返乡青年们来说,新政将为他们的乡村创业梦添砖加瓦。
让村民在家门口就业
与正在孵化中的旗溪生活农场不同,在中山市民众镇,主打农业生态游的伟丰农场成名已久。自2015年开园以来,伟丰农场发展迅速,仅2018年10月期间,园区就接待超过10万名游客。
游客逐渐增多也为园区管理带来压力,为保证园区正常运作,园区就近吸收周边村民就业。目前,已有近百名周边村民在园区长期就业,而在旅游旺季,园区还设近千个流动岗位,村民就近就业势头持续上升。
离伟丰农场近7公里车程的水乡四季农业公园是位于民众镇新平村的另一个农业生态游热门景点,这里也吸纳了近50名周边村民稳定就业。“村民在家门口就业,工资待遇和外出打工相差不多,大家都比较乐意在这里工作。”新平村农业生产主任梁流飞表示,民众镇水乡沙田风貌突出,有着丰富的水乡和农业生态资源,随着乡村生态旅游项目开发,农村村民在家门口就业的机会越来越多。
乡村振兴关键在于产业振兴。随着乡村产业项目发展,村民们在家门口就业的机会也越来越多,农村劳动力结构也将逐步调整。为激活农村劳动力,《就业十条》提出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高效规模种养项目。从事农副产品种植、农作物品种繁育、畜禽饲养、农产品初加工、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生态观光农业等农业生产经营项目,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新政鼓励用人单位到乡村设立就业驿站,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创造更多就近就地就业岗位。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旨在帮扶农村无业劳动力特别是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在乡村旅游蓬勃发展的形势下,新的就业鼓励政策或将使生态农场的就业岗位向周边村民倾斜,让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双赢,让乡村旅游发展为村民们带来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