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不容有“缓冲账户”
晁星
近日,湖北统一撤销各类廉政账户,规定收到礼金后,公职人员必须当面拒绝,或者事后5天内退还。据统计,近几年来,至少已有18个省份陆续撤销了廉政账户,这一诞生于上世纪90年代的特殊制度正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廉政账户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考虑到一些党员干部被动收礼的现实情况,专门设计了这么一条绿色通道:主动上缴“红包”者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必须承认,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是好的,在一定历史时期,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可随着时间推移,这项设计却被一些人钻了空子,不少腐败案件中都出现了廉政账户的“身影”:有的把“敢收、能收”的留下,“不敢收”的上缴;有的“拿大头缴小头”,把缴款当做“护身符”,装出一副“廉洁”面孔;还有的见风使舵,“风声”一紧就把钱往廉政账户里一塞,妄图为自己“洗白”……本是挽救干部的“缓冲带”,某些时候却沦为了贪官遮掩罪行的“化妆台”、逃避查处的“避风港”,廉政账户俨然被异化成了一笔“缓冲账户”“糊涂账户”。
反腐不该留有“缓冲区”。尤其在“打虎拍蝇”已呈压倒性态势下,身份暧昧的廉政账户被取消实为必然之举。从依法反腐的角度来看,一切行为都应该符合“法有授权”的原则,但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提过廉政账户。再者说,经过多年的反腐斗争,廉洁纪律不断细化,“不该收的坚决不收”已成共识。根据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有关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行为都是违纪行为。毫无疑问,“拒腐蚀永不沾”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撤销廉政账户也是在以实际行动昭示:反腐执纪面前,没有什么“挡箭牌”,没有什么空子可钻、后路可退,更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廉洁自律的要求没有最高,只会更高。
以更广阔视野来看,在社会层面,廉政账户同样渐渐失去了生存空间。以往,许多人认为“不送礼办不成事”,有企业经营者坦言,“给县领导的烟,被退回到自己手里,心里直打鼓。”可时至今日,党内正气上升,社会风气也不断净化。人与人之间,尤其是政商之间,相处之道更加清爽,从注重“人情消费”回归友善真情,从违背本心适应潜规则到理直气壮坚守明规矩。这一社会大势,也决定了灰色空间注定不断被压缩。
取消廉政账户,是反腐成果的体现,也意味着党风廉政建设升级换挡。我们常说“扎紧制度的笼子”,这其中一大关键就是规范化、法治化,明规立矩、细大不捐,不给左右摇摆的余地,不留自说自话的空间。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依法反腐必能行稳致远,政治生态必能气正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