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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1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12月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鼓励并支持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形式开展资管业务。多家银行在2018年底至2019年上半年获批成立理财子公司,部分理财子公司已顺利开业,并且有新产品开始上市。
左起:主持人胥楚楚、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
成立理财子公司意义何在?对投资者有哪些影响?如何实施有效监管?中国经济网“金融深1度”栏目近日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和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进行权威解读。
黄大智表示,理财刚兑对传统存款业务存在着风险传递隐患,存贷款属于表内业务,资管属于表外业务,表外业务的监管相对较弱,而刚兑的性质可能就会把表外的风险传递到表内。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把理财业务独立出来,打破这种刚兑,对商业银行来讲,既能实现风险隔离,也能实现相应产品竞争力的提升。
赵锡军认为,在表内和表外业务没有风险隔离的情况下,各机构之间的无序竞争会进一步加大风险。成立理财子公司后,竞争会变得更加透明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