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0日讯(记者李晨阳)很多消费者看到重疾险和医疗险的保障范围,经常误以为重疾险和医疗险是一样的产品,其实完全不同。
重疾险是指当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重疾病症确诊后,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定额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该险种通常保障的疾病有心肌梗塞、恶性肿瘤等。比如,某保险公司一款重疾险,保额30万,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障期内不幸罹患合同中约定的重疾,保险公司会一次性赔付30万。
医疗险即被保险人只要入院治疗产生的治疗费用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项目,那么实际花费多少,保险公司就赔付多少,也就是主要用于报销治疗费用。这里的医疗险是指商业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医生的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护理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从理赔额度上来说,实际治疗花费如未超过医疗险保额,则按合同约定赔付;如超过保额,超出部分不予理赔。
既然商业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医疗费用,那多买几份,能多得到几份赔付金吗?答案是不能的。因为,商业医疗保险是为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可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也就是说,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应遵循补偿原则,不论被保险人投保了几份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只能报销一次。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通常是保障住院津贴、手术津贴、补助等,它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被保险人只要证明已经发生了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不论医疗费用的数额是多少,保险公司都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有推出可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备受市场热捧。据了解,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产品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对保险合同里的轻症可多次理赔,重疾理赔一次。如果被保险人确诊为轻症,一般保险公司会按合同重大疾病基本保险金额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三次轻症保险金时,该项责任终止。
另外一种产品是将多种疾病分组,其中任何一组只要确诊,即可获赔。但是,同一组别的重大疾病只能赔付一次,如果下次罹患同样的疾病,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举个例子,某保险公司的一款多次赔付重疾险产品,把重疾分为A、B、C三组,每组分别包括20余种疾病,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保障期间,被确诊为A组中的疾病,可以获得赔付;如果第二次被确诊为B组或是C组中包含的疾病,依然可以获赔,但同一组的疾病只能赔付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