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社会发展生生不息,法治洪流滚滚向前,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人民法院必将自觉承担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担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康贡献力量。
2018年,为适应时代变化,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剧增,案件类型愈发复杂等形势,人民法院紧跟时代潮流,紧扣人民期盼,不放松立案到执行兑现每一个环节,不断创新司法举措,推进审执质效提升,坚守在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上奋发有为,用一次次微笑接待,一份份公正判决,一趟趟外出追缴,一摞摞沉甸甸的案款,来兑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庄重承诺。正如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全面实施,从此,法院的大门向当事人完全敞开,当事人可以依法无障碍地行使诉权。截止2018年底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6489万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探索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等配套机制改革,及时定纷止争、排忧解难。主动适应案件数量高速增长压力,积极推进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等配套机制改革。强化诉调对接,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同时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单一现场调解,向远程视频、在线调解等信息化、智能化调解模式转变,积极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遵循司法规律推进繁简分流,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营造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防范冤假错案、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凸显人民法院在被告人定罪量刑环节上的实质功能,真正发挥人民法院的把关作用,促进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努力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坚持依法严惩方针,2018年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489件2.9万人,依法审理穆嘉案、曾宪波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依法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为人民群众安心生产、幸福生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聚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实现合法权益、兑现公平正义。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近三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密集出台并实施了财产保全、网络拍卖、执行和解、执行担保、仲裁执行、终本案件、立审执协调配合等多个涉执行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并取得重大进展,坚决打击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
聚焦法治扶贫,护航生产生活、助推脱贫攻坚。精准扶贫需要法治扶贫保驾护航,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持续精准发力,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环境;妥善化解劳动用工纠纷,加大涉扶贫案件执行力度,维护贫困户合法利益;进村入户巡回审理,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宣传合法维权途径;打击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家庭和谐稳定。人民法院聚力法治扶贫,为脱贫攻坚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社会发展生生不息,法治洪流滚滚向前,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人民法院必将自觉承担起时代赋予的使命和担当,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康贡献力量。(刘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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