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通力合作 股票质押风险获释放
本报记者 左永刚
经过2018年化解股票质押风险体系机制的作用,A股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目前得到一定释放,业界普遍认为今年风险将实现逐步化解。
1月3日,川财证券研究所金融产品团队负责人杨欧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8年年末低于平仓线和警戒线的股票质押市值规模已经有所减少,随着专项资金的逐步到位,股票质押风险仍在逐步化解中。同时股票质押作为一个合理的融资渠道,2019年交易数量可能还会继续稳步增长。”
为了化解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2018年下半年政策有序引导资本市场中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地方政府及其他金融机构设立专项产品投向股票质押风险较高的企业。
2018年第三季度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协调指导、地方推动、市场各方响应的化解股票质押风险体系机制初步建立。在地方层面,各地政府纷纷行动,多种途径驰援上市公司。深圳、北京、浙江、广东、上海、厦门等多地政府出台方案,成立救助基金;在市场层面,沪深交易所引导发行纾困专项债券。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援助,筹资助力纾解质押风险,如证券公司、保险机构、私募基金等主动加入疏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困难的队伍。
业内人士认为,金融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协调,市场主体通过协商展期、补充担保等措施,暂缓强平和违约处置,化解市场踩踏急跌风险。此外,减持新规政策、平仓机制、司法诉讼程序等也发挥了风险缓释作用。
杨欧雯表示,从行业和个股角度,电子、化工、传媒、纺织服装、医药生物等行业前期风险暴露比较明显,结合增量资金稳健、长期的价值投资风格,以及股权投资的特征,可以预见经营稳健、盈利能力强以及符合战略规划的高新产业类企业的资金压力可能会优先得到缓解。且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会更直接参与到实体经济中,降低实业企业融资成本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市场主体对待股票质押风险要更理性、客观,彻底解决股票质押风险,仍需要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解决好股票质押风险。”1月3日,一位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纾困和化解风险过程中,监管层始终坚持市场化、 法治化原则,分类施策,该帮扶的帮扶,该出清的坚决出清。尤其对于部分控股股东在处置自身风险过程中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行为露头就打、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