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至次年2月 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25日,哈尔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哈尔滨市寒冷季节室外劳动保护规定》,该规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
据悉,规定共十条,其中,关于低温津贴的发放内容,本着既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营造宽松营商环境的原则,在规定起草过程中,采用“强制性”与“指导性”条款相结合的表述方式,即在草案中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低温津贴,而对于确定发放低温津贴的具体岗位、工种,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集体协商机制确定,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自主权。
同时,根据哈市60年来最低气温统计数据,气温低于零下25摄氏度的日期主要集中在12月、1月、2月,11月和3月只有零星出现。因此法规规定低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参照全国多地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规定每人每月低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最低200元。(记者梁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