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彬彬
新潮能源正逐步化解拖累其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
9月17日晚间,新潮能源公告称,针对公司与霍尔果斯智元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元投资 )信托受益权转让纠纷一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智元投资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款及违约金合计约2.5亿元。
一审胜诉获赔2.5亿元
案件需追溯到2016年。当年,新潮能源利用2亿元闲置资金购买了 方正东亚路华翔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7年11月份,新潮能源董事会通过议案将该信托受益权转让给智元投资。此后,公司与智元投资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及两份补充协议,最终约定以22752.8万元转让该信托受益权,智元投资需在2018年6月19日前将全部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然而智元投资并未按照协议履约。2018年6月20日,新潮能源将智元投资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判令智元投资支付公司信托受益权转让款22752.8万元以及违约金2275.2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29.18万元以及保全费5000元。
目前胜诉,法院判决对方赔付的2.5亿元仍是纸面上的。 有市场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是本案为一审,对方可能会选择上诉,二审结果尚不可知;二是,对方是否有履约能力尚未可知。
公司公告也显示,因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不能预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对公司损益的具体影响。此外,公司在2018年年报中对该案涉及的2亿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新一届管理层上任以来,一直在历史遗留问题中负重前行。
2018年年报中,公司对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10.9亿元坏账全额计提,让公司得以轻装上阵。同时,在2019年初回复交易所问询时,新潮能源曾明确表示, 现任管理层将聘请专业机构积极调查核实情况,采取报案、提起诉讼等一切法律措施,积极追讨,以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公司公告发现,今年以来,公司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频频告捷。
今年1月30日,针对子公司上海新潮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新潮 )与北京农电九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涉讼事项,上海新潮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142.5万元采购款、资金占用损失及维权费用12.05万元。最终虹口区人民法院支持了上海新潮全部诉讼请求。
关于对中润资源2.5亿元担保事项,经公司积极沟通解决,中润资源通过将子公司不动产抵押偿还了2.5亿元到期借款,成功化解了相关担保风险。
今年6月19日,公司多个账户被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冻结一案,经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书,发回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重审。
今年7月24日,在贝泽公司要求新潮能源子公司浙江犇宝对长沙泽洺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案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该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编辑 白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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