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浙江银保监局负责人针对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相关阐述,表示此次文件是针对当前个人消费贷款领域存在的问题重申原有相关政策要求,如严禁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等等。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日前,浙江银保监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负责人介绍,此次《通知》重点要求银行机构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确保用途与合同约定一致,严禁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以及其它投资性领域,具体重申了四大禁止性领域:一是严禁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二是严禁流入股市、债市、金市、期市等交易市场;三是严禁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以及其它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四是严禁用于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以及其它禁止性领域等。
《通知》还根据当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申了相关业务合规底线: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个人消费类贷款;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不得对无偿还能力的客户发放消费贷款;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等等。
此外,《通知》还对信用卡业务管理提出专门要求,如严格专项分期用途管控和交易监测,规范与中介机构合作行为,切实防止套现行为;以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提出了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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