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
■本报记者 童彤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体育总局、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协)联合印发了《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扩大足球场地设施有效供给,开展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际上,《实施方案》是对2016年印发的《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的进一步贯彻。
近年来,中国足球频繁迎来政策倾斜和利好,其目的和初衷一再被重申,即将足球作为全民健身的重要事业、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体育强国的重要基石、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在明确足球作为全民健身的重要事业、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体育强国的重要基石、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思想战略地位的同时,分三阶段提出了近、中、远期目标,这显然已经成为了此次《实施方案》的指引。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并未对目标进一步细化,而是采取了叙述性的表述,即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足球场地设施的有效合作新模式,社会足球场地设施数量大幅增加,质量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要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满意”的目标。“三提升”是场地数量,尤其是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明显提升,利用率明显提升,运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两下降”是项目主体建设运营成本下降,服务价格下降。“一满意”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记者以为,不明确量化指标的任务目标为工作的具体开展释放了更大空间,毕竟,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具体实际情况,省情、市情、区情均不尽相同,而且,体育运动分布也不尽相同,单一地对足球场地明确量化并不可取。但可以肯定的是,将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可以准确地反映地方的工作成效。
况且,从工作实施一系列工作内容看,其最终是意在强大足球运动的群众基础,继而对群众体育消费以及足球产业化发展形成良性带动。《实施方案》指出,本次专项行动建设的足球场地包括标准和非标准场地。标准场地指11人制足球场。非标准场地指5人制、7人制(8人制)足球场。各地规划建设足球场应因地制宜,既可以集中连片布局11人制足球场,也可以分布式多点布局非标足球场,优先考虑在距离居住人群较近、覆盖人口较多、足球场地设施供给不足的位置布局建设。
不难预料,一旦这些足球场地得以建设成形,对于足球运动而言势必带来重大利好,切实践行“从娃娃抓起”的口号。众所周知,任何一项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大发展都需要强有力的群众基础,而扎实的根基对于体育项目自身的发展将起到相辅相成的重要作用,比如乒乓球、游泳、羽毛球等,其共同特点就是群众基础广泛、参与活动人群年龄覆盖广泛、相关项目开展设施广泛,基于此,才可能吸引更多的人乐于投身其中,继而让周边产业得以迅速快速规模化发展。
但反观中国足球,境况似乎并不相同。虽然足球作为世界第一大运动的地位不可动摇,但在中国,开展足球项目的天然条件似乎有所欠缺,比如受制于人多地少、发展理念等综合原因导致的场地匮乏、学校长期对此不够重视等,种种客观因素都导致“从娃娃抓起”这一本该是我国足球事业发展最接地气的口号空喊了若干年。但不可否认,中国足球乃至中国足球产业的发展至今难以令人满意。
如今看来,这样的状况或将得到彻底改变。可以肯定的是,从基础设施角度看,中国足球发展或将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窗口期,而对于足球产业而言,肩负起“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战略定位,还有更长的路要走。作为被誉为“全球第17大经济体”的单项体育产业,足球的产业化程度无疑是全世界最高的,同时也是一项兼具产值最高、受众最广泛、影响力最大的体育运动,有统计显示,世界范围内足球产业年生产总值达5000亿美元,足球运动占体育产业总产值的43%。
而对于我国而言,足球产业可被开发的潜在市场价值更是巨大的,诸如赛事营销、赛事版权和足球经纪等高盈利环节,正带动足球产业的商业化运营向着高度市场化迈进,与此同时,如果按照既定的政策思路推进足球事业以及足球产业发展,未来仰仗专业、成熟、市场化程度高的本土品牌联赛的打造和推动,必将在门票收入和其他如代言、冠名等商业收入上带来大幅提升,继而带动足球俱乐部、足球培训的发展,促成足球产业营收结构的均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按照国家层面既定的规划目标,到2025年,我国体育产业规模将达5万亿元,按照国际体育产业中足球40%的占比测算,中国足球2025年产业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无疑,要吃下这样巨大的产业“蛋糕”,必须先拥有扎实的根基,避免让中国足球产业出现“画大饼”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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