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陈菲、谢滨同)记者从最高法院获悉,截至2019年6月,全国共有环境资源审判机构1201个,其中环境资源审判庭352个,合议庭779个,巡回法庭70个。五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081111件,审结1031443件。
最高法院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五年来人民法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相关情况。
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在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方面,最高法院积极推进集中管辖机制,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设立以流域等生态系统或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多种集中管辖模式。如甘肃省将矿区人民法院改建为专司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类案件,同时在全省14家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
为推进重点区域、流域治理,最高法院加强顶层谋划设计,在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福建、贵州等重点地区发布指导意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各地法院结合所在区域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符合环境资源审判规律和具有地方特点的区域流域环境司法协作模式。
另外,最高法院通过出台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加强调研宣传等方式,充分发挥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监督指导职能作用,确保各级人民法院严格公正司法。
据悉,由于环境资源审判多具有跨区域的特点,最高法院正在努力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的跨区划集中管辖、跨区域司法协作和跨部门协调联动,依法推进区域流域系统治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祁培育
? 打开APP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