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证监会通报了对申请首发(IPO)企业采取监管措施情况,有6家申请首发企业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证监会表示,将坚持新股发行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明确市场预期;同时,按照问题导向和抽查抽签方式,已于近日安排启动44家在审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后续将根据受理情况及审核进展,继续安排抽查抽签及现场检查工作。
证监会7月8日对6家拟IPO企业出具警示函,包括鲁华泓锦、句容宁武、嘉曼服饰、斯达半导体、之江生物、明冠新材料。其中,句容宁武已于今年1月被终止审查,之江生物撤回申请,另外4家均是在审状态。这是证监会今年首次对拟IPO企业出具警示函,之前这种在IPO过程中集中出具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并不常见。
证监会指出,部分企业存在少计相关成本费用、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内控基础工作存在缺陷、未如实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等问题。相关中介机构未发现或未充分关注上述问题,核查工作不审慎,尽职调查工作存在瑕疵,重要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证监会决定对存在执业质量问题的8家保荐机构、4家会计师事务所、4家律师事务所根据情节轻重启动相关监管措施程序。对其他企业将根据问题核实情况采取相关措施。
证券时报记者梳理发现,鲁华泓锦的保荐机构为瑞信方正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其服务;句容宁武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港股06178),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其服务;嘉曼服饰的保荐机构为华英证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其服务;斯达半导体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港股06030),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其服务;之江生物保荐机构为东方花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其服务;明冠新材料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其服务。
证监会过去曾对拟IPO企业下达过行政监管措施。宏源药业曾于2017年10月10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警示函。其中显示,宏源药业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成本核算不规范,财务会计基础薄弱,留存危险废弃物处置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且未披露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宏源药业当时公告表示,“将尽快整改上述问题,并在财务会计基础管理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和完善力度,择机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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