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影视10条”),围绕影视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推动影视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
成绩
影视机构总量和产业规模全国第一
北京是全国文化中心。近年来,我市落实“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要求,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引领区建设,加大政策创新力度,优化文化企业营商环境,推动文化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增长。
2018年,我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实现收入突破万亿元,达到10703亿元,同比增长11.9%。其中,影视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取得较好的发展成绩。
据统计,2018年,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共9895家,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机构125家。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公示1132部,生产国产影片410部,电影院线27条、电影院238家、银幕1675块,座位22.99万个,电影票房收入35.004亿元。
生产电视剧51部2325集,电视动画片16部494集5196分钟。网络剧备案343部,网络电影备案3073部,网络动画片备案24部,网络综艺备案155档,网络纪录片备案3部。
影视机构总量和产业规模全国第一,全国影视创意策划、制作生产、宣推发行、国际传播中心的地位日益凸显。
目标
促进影视业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影视业资源优势,提升影视业支撑全国文化中心的建设作用,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在充分调研国内外影视业发展经验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多次论证修改,市委、市政府决定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影视10条”是我市构建“1+N+X”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三个部分,着力构建促进影视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影视业产业链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要求加强资源整合、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影视业与科技、金融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做好装备制造、内容生产、推广、发行、传播等影视产业链相关环节精准衔接,构建高精尖发展结构,明确了“到2020年,北京影视业全国领先地位更加巩固,涌现出更多影视精品和骨干龙头企业,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市场竞争力、创新驱动力、文化辐射力显著增强,成为支撑北京高质量发展、壮大高精尖产业的重要引擎,推动北京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之都”的发展目标。
举措
围绕四个关键问题制定保障措施
“影视10条”从文化+科技、“投贷奖”联动、IP软环境优化、影视园区建设、融合发展、金融支持、影视消费、京津冀协同发展、国际传播、动态管理等角度提出了10方面重点工作,从健全机制、政策统筹、完善统计、队伍建设和作品评价等方面制定了5项保障措施,重点围绕以下关键问题集成创新:
聚焦全产业链,为影视业发展提供新动能。推动“投贷奖”投融资全过程联动衔接,研究设立面向影视园区和企业的产业引导基金,优化做大做强IP(知识产权)产业链的软环境,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园区品牌,积极培育和提升北京影视消费市场,开展影视企业“走出去”奖励扶持工作,持续做好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等节展活动。
聚焦行业转型,加快构建高精尖影视业结构。加强影视业与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4K/8K超高清、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关键技术,建设一批影视科技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培育和发展新兴影视业态。鼓励条件成熟的影视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聚焦融合发展,促进京津冀影视业深度协同创新。推动影视业与互联网、金融等相关产业深度合作,打造覆盖影视产业链的“互联网+精品”合作模式。加强与数字娱乐业、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金融等深度合作,打造传统媒体、互联网、金融等融合发展的全新互动体系。充分发挥北京影视业溢出效应,推动与承德、廊坊等地战略合作,建设环北京影视外景基地,形成京津冀定位准确、梯次发展、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协同配套的影视业发展生态体系。
聚焦联动管理,着力优化影视业发展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政策集成、综合施策,推动税务、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与影视业主管部门数据对接,建立重点影视企业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多措并举加强影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影视作品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