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行人躺在道路中”“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快速路”……发现这类交通危险行为的很多是路人,为倡导发现该类行为的市民群众伸出援手。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对“行人在道路坐卧”救助者实施奖励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此举是为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及时帮助在道路中坐卧的人,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缘起,热心人的施救
此次公告的发布,缘于一位热心人的救助。今年2月17日凌晨,刘先生驾车沿107国道行驶至深圳市沙井汽车站桥下辅道时,发现有一名男子躺卧在路中,而身旁不时有车辆经过。于是,刘先生立即将车靠边停下打开双闪,并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后,他并没有离开现场,而是一边密切关注躺卧男子情况,一边用闪光灯提醒过路车辆,防止发生事故。
深圳交警接报后赶往现场处理,原来男子是醉酒躺在辅道上,而醒后意识较清晰,于是便将该男子送至沙井客运站,并通知其朋友来接。
此次事件发生在凌晨灯光昏暗的立交桥底下,有行人躺在路上很难发现,若没有刘先生的这一举动,后果或许很严重。事后,深圳交警给予刘先生1000元奖励,这也是首份因救助坐卧机动车道行人而发出的奖金。
为了鼓励更多市民参与交通救援,深圳市于日前发布了此次公告,鼓励市民在具备安全防护的条件下,发现行人进入高快速路及城市干道后立即报警,这样在警方指导下不仅能够对有特殊需要的人伸出援手,劝离危险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还可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政策,激发社会正能量
行人卧躺在道路上,在没有人救助的情况,有可能会发生“二次交通事故”危害生命。
针对这一情况,为解决危险即时性与处警时间差的问题,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最大程度保护生命安全。深圳交警多管齐下,对于在“援手行动”中的救助行为实施奖励,以激发社会正能量。公告指出,根据救助行为的参与程度以及被救助人可能发生交通安全隐患的程度,依据《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行人在道路坐卧”救助成功者实施奖励。
市民发现行人进入城市道路行车道坐卧,报警后经查实的,每宗奖励5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市民发现行人在城市道路行车道坐卧,报警后并且在现场劝离或协助做好安全防护等援护工作的,经查实每宗奖励1000元;市民发现行人在高速公路、快速干道行车道行走、坐卧,报警且在现场将其劝离或协助做好安全防护等援护工作后未发生交通事故的,经查实,发生在白天的每宗奖励5000元,发生在夜间的每宗奖励10000元。
与此同时,公告也指出,市民在实施“援手行动”的过程中,务必在确保自身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尤其是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自身安全防护是第一位的,在现场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切忌盲目开展援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及财产损伤。
激励救助者施救,不仅是在鼓励帮助有需要的人,更重要的是让人们知道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让更多的人行动起来,通过社会众人的力量来降低此类事故发生的概率。(记者 张迎迎)